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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民政局以政风行风评议为抓手四举措力推社

作者:admin     点击:1764      时间:2015-08-14

 

东西湖区民政局结合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四举措力推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
一、迅速部署行业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区民政局成立了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专班,印发了《关于协会学会涉企乱收费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社会组织强制企业入会收会费、超标准收费、利用办培训班违规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侵害会员和服务对象利益的问题。清查整治工作从6月份开始启动,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总结评估四个阶段。在动员部署阶段,区民政局已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至19家协会、学会及7家业务主管单位,并组织动员其认真学习。目前,整治工作已进入自查自纠阶段,该阶段工作将于7月底前结束。下一步,对其中好的典型进行总结推广;对检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区民政局将会同业务主管单位责令整改到位。
二、深入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行业协会中深入开展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制定了《关于开展行业协会行业自律与诚信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召开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动员会。要求各行业协会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自律规约,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服务承诺制。重点围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责任及收费标准等,进行公开承诺,从而增强透明度,提高服务质量,全面提升行业协会的社会形象。
三、组织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区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开展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各民办非企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从组织建设、宣传推广、申请注册服务商标、集团化服务和申请ISO服务质量标准认证等方面,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的具体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的实效性。7月中旬召开专题会议,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塑造品牌与服务社会活动进行了全面的安排和部署。
四、进一步规范社团会费票据管理。一是规范领购和发放程序。从2013年7月1日起,〈社团会费票据〉改由区民政局向区财政局领购,并发售到各社会团体,原在区民政局领购的旧版会费票据在6月底前到区民政局缴销;二是严格使用管理。规定会费票据仅限于收取会费使用,不得用于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政府非税收入;不得用于收取捐赠款、赞助款;不得用于上级拨款、培训费、会务费、资料费、代收款及其他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得代开、擅自转借、错用、混用、串用和滥用;三是加强监督管理。全区各社会团体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票据,凡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限期整改,并按照有关规定等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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